发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时间:2017-12-04

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4〕33号

本文源自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官网:

http://www.nhfpc.gov.cn/jws/s3581/201406/55de13fd597a4918bfc42e3a5b7ff2b8.s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中医药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