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时间:2017-12-02

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844号

本文源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ov.cn/zwgk/2009-11/23/content_1470856.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有关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docx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