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时间:2017-12-0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
本文源自中央政府门户网:
http://www.gov.cn/gzdt/2009-08/18/content_1395524.htm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索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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