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时间:2017-12-0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

本文源自中央政府门户网:

http://www.gov.cn/gzdt/2009-08/18/content_1395524.htm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陈 竺

○○九年八月十八日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二部分 中成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索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责任编辑: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