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县域传媒微信公众号
作者:杨燕绥(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
杨燕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医疗服务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专家、国务院法制局项目专家、国家教育部人事司法律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企业年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疗保险分会常务理事等。
依法规范了医保基金的使用行为
应当为命令性规范。
一是应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三是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四是应当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不得为禁止性规范。
一是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是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三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四是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五是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依法创建了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体系
北京德施普康健康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院(简称德施普康研究院)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于2018年5月成立,由从事公共管理、卫生政策、医改政策、公立医院管理、信息管理、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关注北京德施普康健康大数据
应用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