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时间:2017-12-04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

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0〕26号

本文源自安徽省财政厅官网:

http://www.ahcz.gov.cn/portal/zwgk/zcfg/fggz/1298909098762180.ht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docx


      财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心若冰清)